擴大機師來源!交通部擬下修檢定年齡 放寬高齡執勤限制

交通部預告修法,下修機師檢定年齡,鬆綁高齡執勤規定。(示意圖/桃機公司)

航空業疫後蓬勃起飛,爲擴大機師來源,交通部預告修正「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放寬民航運輸駕駛員申請檢定年齡,自23歲下修至21歲,商用駕駛自20歲放寬至18歲,另也放寬2名以上60歲以上高齡機師可共同執勤,但不得超過65歲。

各航空公司疫後持續擴增航線併購新機,出現機師人力不足問題,現行臺灣針對駕駛員年齡管理規定較ICAO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嚴格,爲擴大駕駛員來源,以利整體航空產業發展,交通部修法鬆綁年齡限制等規範,將與ICAO相同。

現行規定,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及民航運輸駕駛員執行飛航任務時,不得逾65歲,至於60歲以上未逾65歲駕駛,從事民用航空運輸業的國際航線飛航任務時,其同一航班其他執勤駕駛員不得逾60歲,代表由2名以上駕駛一同執勤時,只能有1人超過60歲。

交通部規畫新制,年逾60歲者不得從事單一駕駛員飛航任務,2名以上駕駛員共同執勤時,所有駕駛員年齡不得逾65歲,未來2名機師一同執勤時皆可超過60歲,但不能超過65歲。

這次修法也規畫,航空器駕駛員申請檢定年齡,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年齡限制,自年滿20歲放寬至18歲,民航運輸駕駛員應年滿23歲放寬至21歲。

民航局說明,目前我國規定國籍航空公司駕駛員年齡年齡不得超過65歲,60歲以上駕駛員每4個月需體檢一次併合格,此部分均與ICAO規範相同。

我方另有部分規範相對嚴格,例如,ICAO規定2位以上駕駛員共同執行國際航線勤務時,駕駛員年齡均可大於60歲,我國原本規定國際線派遣之駕駛員僅可有1位超過60歲。ICAO規定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應年滿18歲,我方規定應年滿20歲。ICAO規定民航運輸駕駛員應年滿21歲,我方規定應年滿23歲。

民航局說,經觀察主要國家法規執行情況,前述規範,此次均修正爲與ICAO規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