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騙26少女拍2000部自慰片 男大生慘了遭求刑22年

桃檢查獲兒少性影像犯罪,依兒少性剝削以詐術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等6罪起訴李男,並具體求刑22年。(蔡依珍攝)

22歲李姓男大生誆稱看過少女性愛影片,可以幫忙刪除,但要再拍攝性影像供比對,1名少女遭騙報案,檢警扣案清查驚見被害人多達26人,自慰裸露影像和影片多達2000餘筆,且多是未成年少女,所幸並未對外販售,桃檢依兒少性剝削以詐術使少年製造性影像等6罪起訴李男,並具體求刑22年。

檢警調查,李姓男大生向少女誆稱看過她的性影像,有方法可以幫忙刪除遭外流的性影像,但要再拍攝性影像供他比對移除,以此話術詐騙少女拍攝並提供大?性影像,檢方獲悉認李男所爲應非單一個案,有擴大偵辦必要,傳喚被害人到庭具結後,由桃檢檢察官許紋菱指揮中壢分局、桃園分局、刑警大隊偵辦。

檢警今年1月20日指揮專案團隊到李男住處搜索,查扣iphone 13手機1支、木質及塑膠隨身碟各1顆、筆記型電腦1臺,並拘提李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檢警日以繼夜檢視扣案物,清查出至少26名被害女子,從2021年開始,2年來蒐集到2000餘張性影片和照片。

檢方怒斥李男以詐術致使被害人陷於恐慌,再利用被害人求助無門心態,詐騙被害人拍攝性影像,被害人人數衆多,造成她們恐懼擔憂,甚至時時刻刻懷疑是否有更多人看見其難堪畫面,有極大傷害及陰影,且李男所持有的兒童、少年及成人性影像數量甚多,依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詐術使少年製造性影像、製造少年性影像、以他法供人觀覽少年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刑法》詐欺得利、《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等罪嫌提起公訴。

偵查期間桃檢也祭出多項友善被害人措施,爲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以團隊訊問方式,由檢察官直接訊問被害人,且爲降低性影像不斷遭人轉傳對被害人造成的痛苦及外流風險,透過公私協力,由臺灣展翅協會直接派員至桃檢駐點,當被害人在偵查中向檢察官聲請重製扣案的性影像,就能現場直接轉交臺灣展翅協會專人收取,進行「兒少性影像轉碼比對移除計劃」及「StopNCII計劃」,至今已協助25名被害人移除遭散佈的性影像。

桃檢也委由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轉介,爲外轄被害人提供後續服務,避免被害人來回奔波及二次傷害,打造以被害人爲中心的司法友善環境。

桃檢呼籲,若遇有性影像外流問題,請透過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臺灣展翅協會等正式管道協處,相關人員絕對不會要求被害人拍攝性影像,切勿聽信他人假消息,避免受騙而生更大損害,如需協助亦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13保護專線詢問。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