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明臺產車險理賠準備金估算出包 挨罰900萬

▲明臺產險外觀。(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明臺產物於2024年10月30日向金管會通報任意汽車保險未決賠款準備金有遲估與短估之作業缺失重大偶發事件,經金管會調查發現該公司辦理任意汽車保險賠款預估、賠款準備金提存及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等作業,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171條第1項規定,共計核處罰鍰900萬元整。

金管會指出,明臺產物2023、2024年度辦理任意車險賠款預估作業,有未依內部作業規範於受理賠案後3至7個工作天內輸入預估賠款、未依相關憑證覈實估列未來可能之賠款金額及未具免賠結案條件即先行結案等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情形,致低估賠款準備金及賠款損失,2023及2024年度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件數分別爲53,725件及47,286件,佔該年總理賠件數之43.2%及38.68%,且該等情形遍及各分公司,惟該公司管理階層未即時採取矯正措施。

此外,明臺產險內部查覈作業未依所訂「預估偏差」及「輸入時效」等查覈項目落實執行,稽覈部門亦未審慎考量公司已訂有賠款預估及查覈等相關內部作業規範,未將未決理賠案件列入內部稽覈範圍,致未能及時發現賠款預估作業之重大缺失。

明臺產險2024年10月30日重大偶發事件紀錄單顯示,已於同年8月知悉任意車險賠款遲延預估之內部控制缺失,且該公司於同年9月5日由總經理、風控長、總稽覈及法令遵循主管等高階主管組成調查小組展開調查,並於同年9月18日召開重大偶發事件評估會議,亦自承有內部管理不當及疏忽情事,惟該公司遲至同年10月29日發現仍有5億餘元之短估賠款待調整,始於同年10月30日辦理重大偶發事件通報。

明臺產險2023、2024年辦理任意汽車保險已報未付賠款準備金提存作業,未逐案依實際相關資料估算提存已報未付保險賠款,致2024年6月底賠款準備金低估1.48億元,2024年8月底及10月底分別低估3.12億餘元及5.75億餘元。

金管會認爲,明臺產險未決賠案之賠款預估作業,直接影響公司已報未決賠款準備金及賠款損失之認列金額,並影響公司經營績效及財務狀況之正確表達,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情形嚴重,遍及各分公司,且管理階層未即時採取矯正措施,致該等違失持續發生,屬全面性及系統性違失,未落實內部作業規範情節重大,合計處分9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