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理任意車險賠款爆4缺失 明臺產險挨罰900萬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明臺產險2023、2024年辦理任意車險賠償預估作業,有未依內規在受理後3至7個工作天內輸入預估賠款、未依相關憑證覈實估列未來可能賠款金額及未具免賠結案條件即先行結案等狀況,導致低估賠款準備金及賠款損失。

經金管會調查,發現明臺產險2023、2024年辦理任意車險延遲估列及短估賠款的件數,分別達5萬3725件及4萬7286件,佔該年總理賠件數達43.2%及38.68%,且此狀況遍及全臺各分公司,惟公司管理階層未即時採取矯正措施,對此裁罰480萬元。

其次,明臺產險內部查覈作業未依所訂「預估偏差」及「輸入時效」等查覈項目落實執行,稽覈部門亦未審慎考量公司已訂有賠款預估及查覈等相關內規,未將未決理賠案件列入內部稽覈範圍,導致未能及時發現賠款預估作業有重大缺失,對此裁罰180萬元。

再者,明臺產險2024年8月即知悉辦理任意車險出現內控缺失,9月5日組成調查小組展開調查,9月18日召開重大偶發事件評估會議,自承有內部管理不當及疏忽情事,但遲至10月29日發現仍有5億多元短估賠款待調整,纔在10月30日通報,對此裁罰120萬元。

最後,明臺產險2023、2024年辦理任車險已報未付賠款準備金提存作業,未逐案依實際相關資料估算提存已報未付保險賠款,導致賠款準備金在6月底、8月底、10月底分別低估1.48億元、3.12億元及5.75億元,對此裁罰120萬元。

金管會針對上述四大疏失合計裁罰明臺產險900萬元,同時要求明臺產險應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就本案缺失儘速檢討及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措施,全面強化內稽內控制度並確實落實執行,以有效防杜類此情事發生,確保公司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