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美濃大峽谷案」承租人遭羈押禁見 法官裁定理由曝
▲高雄美濃大峽谷案,盜採砂石引發爭議。(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美濃大峽谷」盜採事件,橋頭地檢署昨(14)日將地主石麗君及其丈夫、王姓承租人傳喚到案並移送地檢覆訊,檢察官訊問後,石女巫姓丈夫被諭令80萬元交保,石麗君以100萬元交保,王姓承租人遭聲押禁見。橋頭地院今(15)日裁定王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橋頭地院表示,王姓被告涉嫌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經法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參與犯罪組織罪、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嫌疑重大,並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因本案屬於以盜採土石再回填廢棄物進而牟取暴利之集團性犯罪,嚴重破壞國土安全及環境,認爲有羈押必要性,因而裁定自即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本案尚未確定,可提起抗告。
橋頭地檢指出,本案早在8月下旬就展開行動,查扣15部重型盜採機具,並對多名涉案人士啓動司法程序。當中2名主嫌,曹姓與蘇姓男子已遭聲押禁見,另外4名涉案人交保後,檢方也已提出抗告。14日再度發動行動,針對石女等3人進行漏夜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