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交通部爆註冊「淡江大橋」商標 新北市府擬依法提出異議
▲淡江大橋合龍典禮。(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新北淡江大橋預計明年5月通車,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江怡臻今(17日)爆料交通部把「淡江大橋」四字拿去申請商標。對此,新北市政府表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仍在審理此案,但若通過,不排除依商標法第48條提出異議。
江怡臻爆料,交通部把淡江大橋拿去申請商標,範圍包括印刷品、明信片、海報、包裝飲用水、影片製作、安排及舉行座談會、研討會、月餅、冰淇淋、車輪餅、海綿蛋糕、奶油餅乾等。江怡臻大酸,難道以後民衆賣個車輪餅、蛋糕,上面印淡江大橋,都還要送交通部審查?還要問交通部給不給印?
江怡臻也說,淡江大橋是公共建設,也是公共工程,公共的定義,結果被註冊商標,簡直滑天下之大稽。以新北市青春山海線爲例,申請LOGO使用,要以青春山海線販賣商品,都非常歡迎,既沒有限定文字使用,更沒有像交通部申請淡江大橋商標一樣。澳洲雪梨大橋有註冊商標?日本明石海峽大橋有註冊商標?淡江大橋的設計師,Zaha Hadid 就已經是一個品牌了,交通部把集衆人智慧和共同努力的公共建設,註冊爲商標,增加文創使用的困擾,是不希望大家知道淡江大橋在臺灣嗎?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陳柏翰證實,市府有收到公路局公文,指出市府活動文宣品使用「淡江大橋」文字恐衍伸爭議。
陳柏翰表示,目前瞭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仍在審理此案,因此現階段不受任何影響,但若通過,不排除依商標法第48條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