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淡水逆子「窗簾勒頸」絞殺酗酒父 一審判刑16年
▲新北市淡水區黃姓男子以窗簾繩狠勒父親脖子致死。(資料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新北淡水31歲黃男不滿61歲父親酗酒,雙方爆發衝突後,竟以窗簾繩勒斃父親逃逸,80多歲阿嬤起牀驚見兒子倒地身亡嚇得報警。警方迅速逮捕黃男,本案原應由國民法官審理,但兇嫌姊姊身兼被害人與被告家屬,希望「家務事不被外人看見」,法院考量家屬心情與媒體壓力,裁定不適用國民法官程序。士林地院今(23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16年徒刑。
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29日清晨,黃父在客廳酗酒鬧事,黃男不滿與父親互嗆怒罵,雙方甚至拿起桌上物品互相丟擲,衝突擴大至臥室,黃男一怒之下扯下窗簾繩纏住父親脖子,竟將其活活勒死,隨即逃出家門。阿嬤聽聞爭執與關門聲後跑到孫子房查看,發現兒子已無生命跡象,嚇得立即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於淡水捷運站旁金色水岸公園將黃男逮捕。他坦承行兇,全案依殺人罪送辦後收押至今。據悉,有毒品前科的31歲黃姓男子平時以打零工維生,與爸爸及阿嬤同住,但黃父長年有酗酒習慣,與兒子時常發生爭吵,多次驚動轄區員警到場協調,互相聲請保護令。
本案原屬國民法官法適用範圍,但黃男姊姊身爲被害人之女及被告親屬,於偵查階段即表達反對,表示:「如果可以,我不想進行國民法官程序,因爲這件事的被害人和加害人都是我的家人,我不希望家裡的事情被其他人看見。」法院認爲,被害人家屬都是一般國民,在重大創傷後對訴訟程序的意見應優先考量,且此案恐引發媒體高度關注,進一步干擾家屬心理重建,檢方也同意應尊重家屬意願。
綜上考量,士林地院依《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定不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並於今(23)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黃男16年徒刑。理由尚待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