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逆子「窗簾勒頸」勒斃家暴父 一審判刑16年

淡水逆子「窗簾勒頸」勒斃家暴父,一審判刑16年。(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淡水區2024年1月底發生人倫悲劇,31歲黃姓男子不滿61歲父親酗酒,兩人口角後,凌晨2時許,黃男以門簾勒斃父親,士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建請法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加重2分之1,全案移審後,原本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因黃男胞姊身希望「家務事不被外人看見」,法院考量家屬心情,裁定不適用國民法官程序。士林地院今(23日)宣判,判處黃男16年徒刑。

起訴指出,黃男曾對父親暴力相向,加上兩人同住一個屋檐,2023年6月法院核發保護令,命他不得對父親施暴,爲期2年,警方以電話告知後,但他並未收斂。2024年1月28日深夜與父親口角,直至凌晨2時,黃男沒入睡,反而先關閉家中監視器,凌晨2時許趁父親酒後反應與反抗力降低,以窗簾勒斃父親。

清晨5時許,黃男的93歲阿嬤起牀,進入客廳發現兒子趴在地面,周遭物品凌亂,有拉扯痕跡,屋內又看不到孫子,驚覺事態嚴重,但阿嬤一時間手足無措,哭聲傳到鄰居屋內,熱心鄰居幫忙通知報案,確定黃父沒有氣息,而消失的黃男則涉有重嫌,警方發現黃男在附近宮廟閒逛,隨即將他逮捕。

檢警查出,黃男平時打零工維生,與祖母、父親同住,曾有吸毒的惡習,他與父親向來不睦,法院核發保護令後,警察告誡他不可施暴,讓他覺得很沒面子,纔會藉酗酒事由與父親起口角,並以窗簾勒頸,導致父親窒息死亡。

黃男坦承犯案,檢察官依違反家暴保護令、殺人罪以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原本將由6名國民法官、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

蛋黃男胞姊偵查階段即表達反對,法院認爲,被害人家屬都屬一般國民,在重大創傷後對訴訟程序的意見應優先考量,且此案恐引發媒體高度關注,干擾家屬心理重建,檢方也同意應尊重家屬意願。法院因此裁定不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並於今(23)日宣判處黃男1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