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稅單!獨立車位遭課非自住房屋稅 新北有9千件

新北市財政局表示,房屋稅錯誤稅單,將逐一釐清並主動退稅。圖爲江翠重劃區街景。記者葉德正/攝影

房屋稅2.0新制今年開徵,全臺傳出不少民衆自住房屋被錯列爲「非自住」,導致房屋稅暴漲。新北財政局昨說,有民衆因有單獨權狀的獨立車位,被課非自住房屋稅,新北共約9千多件,中央函示適用自住稅率,將提醒民衆加速申報。

財政局長陳榮貴昨在議會專案報告說,房屋稅2.0上路後,目前洽詢案件中最多是「舊制爲自住房屋」未在今年3月24日以前設立戶籍,其次是「舊制爲非自住房屋」及「去年7月1日以後新取得之房屋」未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設立戶籍或未申報,還有「出租房屋未於今年3月24日以前申報」。

其中因財政部系統勾稽問題,導致已設立戶籍的自住房屋被歸類爲非自住房屋,稅捐處將重新覈定稅單,並展延繳納期限,已繳納者也會主動退稅。

議員卓冠廷指,爲何北市有5萬多件錯誤稅單,爲何新北只有1千多件?陳榮貴說,新北市是直接用財政部系統,臺北市是將資料下載到他們的系統,產生BUG,纔會有數字上差異。

陳榮貴表示,民衆反映同一社區內有自住房屋及領有單獨權狀停車位,因停車位被列爲非自住房屋,目前統計約影響9千多件,已經補申報2千多件,經地方反映財政部,財政部已函示適用自住稅率,剩下6千多件尚未申報者,稅捐機關將持續宣導民衆補申報。

陳榮貴也說,新制房屋稅認定自住必須以設籍爲依據,過去舊制按自住卻尚未設籍者原有23.5萬戶,經過市府輔導已設籍7.05萬戶,剩餘16.45萬戶尚未涉及部分,近期也輔導2萬戶完成,剩餘戶數尚未申報,到底有沒有符合自住資格,稅捐機關將持續宣導。

議員陳家琪指,近期民衆擠爆戶政事務所要遷戶籍,避免被課非自助稅率,在戶政機關就應該主動問民衆是否申請自住稅率,主動通報稅務機關,才能更加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