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騎士不爽被按喇叭 馬路中央「停好停滿」下場出爐

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3月1日晚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某區時,竟因不滿後方車輛對他按喇叭,直接在路上演「馬路是我家」的戲碼,在綠燈且車流順暢的情況下,無故將機車停在車道中央長達十幾秒。(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太離譜!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3月1日晚間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新北市某區時,竟因不滿後方車輛對他按喇叭,直接在路上演「馬路是我家」的戲碼,在綠燈且車流順暢的情況下,無故將機車停在車道中央長達十幾秒,惡意阻擋後方車輛,整個離譜行徑全被後方駕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法對王男開罰1萬6000元並需參加道安講習,王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遭法院打臉,判決敗訴。

根據法院勘驗的檢舉影片,事發當時路口爲綠燈,王男騎機車從右側切至檢舉人車輛前方後,竟直接在車道中停下,當時前方並無任何車輛、事故或障礙物,其他車輛都已正常前行,唯獨王男的機車「不動如山」,就這樣停在路中央,導致後方檢舉人車輛動彈不得,必須緊急煞車,並持續按喇叭示警。而王男僅在車上回頭看了看,完全沒有要駛離的意思,在車道中停滯超過15秒後才緩緩離開,行爲相當誇張。

王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是因爲聽到後方車輛持續按喇叭,以爲發生擦撞,纔會停車查看,並強調當時天候不佳、戴頭套影響視線,絕非惡意擋車。然而,法官對於王男的說詞完全不買單,直指他的行爲與「因驚嚇誤認事故」的合理反應根本不符。

法官在判決理由中狠打臉,認爲如果真的是因驚嚇要查看,理應會立即將車輛安全移置路邊,而不是在綠燈暢通的情況下,直接停在車道正中「擋好擋滿」,期間也只是回頭看,並未下車檢查。法官認定,王男根本是心生不滿,故意停車報復,屬於「無正當理由在車道中暫停」,已嚴重妨害交通秩序。

全案經審理後,法院認定王男的違規行爲明確,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開罰,於法有據,因此判決王男敗訴,駁回他的訴訟,1萬6000元的罰單與道安講習都得「吞好吞滿」,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