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不滿被逼車按喇叭 購物中心停車場對女子愛車潑紅漆
朱姓男子不滿開車到購物中心被劉女在後方逼車按喇叭,到停車場對劉女的車子潑紅漆,被臺南地方法院依毀損罪判刑3,得易科罰金。(郭良傑攝)
劉姓女子去年6月間至臺南某購物中心逛街購物後,發現她的愛車竟遭人潑灑紅色油漆造成車子的後擋風玻璃、雨刷、尾門、車燈、保杆等全被紅色油漆覆蓋,劉女報警後,警方查出是朱姓男子不滿在進入購物中心時,遭劉女在後面逼車及按喇叭,在停車場看到劉女的轎車,對它潑漆泄憤,臺南地院審理後,依毀損罪判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6月2日上午11時許 ,朱姓男子開車進入到購物中心車道時,不滿後方由劉姓女子駕駛轎車有對他逼車及鳴按喇叭,朱男特別記下劉女的車號,自行停好車後,即在停車場找到劉女的車子,從自已的車上拿出紅色油漆,對劉女的車子進行潑灑,造成劉女車子的汽車後擋風玻璃、雨刷、尾門、車燈、保杆等都被紅色油漆覆蓋,朱男潑完油漆後即開車離去。
劉女逛完街後,到停車場看到愛車被潑上紅色油漆,怒不可遏,立即報警,經警方調閱購物中心的監視錄影畫面,根據車號查出是朱姓男子所爲,朱男到案後供稱是不滿被劉女逼車及按喇叭,令他心生不滿進行潑漆報復。
法官判決指出,朱男僅因被劉女在後方按喇叭的行車糾紛,竟記仇泄憤,率爾對劉女汽車潑灑油漆,造成劉女財產上損害,未尊重他人財產權,破壞社會治安,擾亂社會秩序,法治觀念淡薄,劉女受有損失,雙方尚未成立和解,朱男未賠償損失,依毀損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