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網友性侵卻討玩偶補償 少女坦承「怕媽媽知道才提告」
桃園市一名林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兩人相約見面後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市一名林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兩人相約見面後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事後少女母親察覺有異,追問下才得知真相憤而提告。然而桃園地院審理時,少女證詞前後矛盾,且事後還向林男討要玩偶作爲補償,法官最終判決林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與年僅15歲的少女小美於113年9月初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兩人於9月23日相約在小美就讀學校見面。林男駕駛車輛接載小美后,直接前往中壢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事後小美母親發現女兒行蹤有異,追問後才得知女兒與網友上汽車旅館,氣得立即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辦時,小美指控林男無視她以手推開、向後退等抗拒行爲,仍違反其意願以手指性侵得逞。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將林男起訴。
然而桃園地院審理時卻出現逆轉。法官發現小美的證詞多次矛盾,對於是否自願脫衣、有無手指插入、反抗方式等關鍵情節說法不一。更引人注意的是,小美在事發後不僅未與林男斷絕聯繫,還傳訊責怪林男害她的玩偶被母親丟棄,並討要相同款式玩偶作爲補償,甚至與林男露骨討論性行爲細節。
法官認爲,若真遭性侵,被害人的反應應是驚惶急於逃離,而非事後還與對方保持聯繫甚至討論細節。小美最終在法庭坦承,當時是自願與林男發生性行爲,因爲怕媽媽知道才提告。
合議庭指出,本案除小美前後不一的指訴外,缺乏其他補強證據,無法證明林男違反小美意願強制性交,因此判決林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