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王鴻薇與助理「藉勢藉端勒索」 馬鬱雯告發:前輩非常不上道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青年監督聯盟與前記者馬鬱雯14日到臺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與被停職的助理張凱維,涉嫌以販售舉行公聽會等立委職權,向藥品公司提案爭取公關顧問費,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罪;針對王鴻薇要求提出指控之人士或團體,馬鬱雯稱:「王委員是(記者)前輩,要求提供消息來源,非常不上道。」

▲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左起)、執行長許譽騰、前記者馬鬱雯告發王鴻薇與助理涉貪。(圖/記者劉昌鬆攝)

馬鬱雯13日在記者會中指控,張凱維2024年5月找一家資本額只有10萬的行銷公司「艾弗行銷傳媒」合作,向「臺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假提案、真索賄,企劃內容涉及立委職權,明碼標價召開公聽會一場10萬元、研討會要20萬元,甚至承諾納入委員會臨時提案,企圖索取公關費顧問費等230萬。

張凱維同日反駁表示,相關指控皆爲子虛烏有,爲捍衛個人名譽,將進行提告,決不寬貸。王鴻薇也發3點聲明說,她從未針對藥品提案,召開記者會或公聽會,證明指涉本人全爲子虛烏有,而爲釐清相關資訊,張姓助理即刻起先行停職並接受行政調查。

青督盟發起人、律師陳又新14日表示,把公聽會、研討會明碼標價的意思,表示只要付錢就一定幫你做到,這些不是一般公關公司敢做的提案,這可以看出是利用立法委員助理職權所做的公權力販售行爲,這就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要規範的,未遂犯也要罰,王鴻薇必須說明清楚,她知不知道助理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