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與王滬寧的握手照布條 王鴻薇控罷團獲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
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不滿支持罷免她的「反共律師團」召集人律師黃思維、罷團「陸戰隊長」蔡卡羅4人,將印有她去年與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的握手照製成宣傳佈條並懸掛大樓外牆,質疑雙方「密談」。王提告4人涉嫌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臺北地檢署認爲言論內容屬於對政治人物的監督及檢驗,屬於對可受公評事項之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因此4人罪嫌不足,5日不起訴黃思維4人。
王鴻薇控稱,黃思維、罷團人士、臺灣公民人權聯盟成員黃英哲、廣告業者潘穎發4人爲了要罷免她,於今年4月11日將印有她與中國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的握手照,稱王滬寧是中共統戰頭子,且印有「王滬寧和王鴻薇你們密談了什麼啊?」字樣的布條,懸掛在北市南京東路5段大樓外牆,影響民衆評估投票意向並毀損她名譽,控告4人選罷法、加重誹謗。
檢方調查認爲,黃思維4人是針對具體事實,並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陳述,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令王女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亦難認構成加重誹謗罪。
檢方認爲,4人對王赴陸與王滬寧會談提出質疑並非無中生有,目的應是欲喚起民衆對公衆事務參與及發揮公衆監督之功能,屬於對政治人物的監督及檢驗,縱有因尖酸刻薄,令王女感到不快,其目的不外乎是增加民衆對公衆事務討論,非以損害王名譽爲唯一目的,應屬對可受公評事項之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因此4人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