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情緒控管差害苦不堪言 人妻怒:他先外遇!32年婚玩完了

控情緒控管差害苦不堪言,人妻怒:他先外遇!32年婚玩完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1992年婚後育有2名孩子,不料,小萱情緒管理不佳,常發怒並對阿國怒吼,讓他苦不堪言,雙方也因個性差異、價值觀等多有不合,動輒吵架爭執。約在1995年時小萱曾主動並多次要求離婚,但當時期盼給孩子圓滿的家庭,所以繼續維持婚姻,但自此鮮少同住互動已10多年,阿國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當年是爲了給孩子一個幸福圓滿的家,纔會跟小萱協商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但夫妻關係確實已產生裂痕,自從那時起就鮮少同住,迄今已10多年。雙方長期維持如此的生活模式,除因公司、孩子的事務而偶有互動外,均是各自生活、各行其事,更遑論有何親密互動,夫妻情感已逐漸轉淡。

而且小萱在去(2024)年3月主動提議離婚,但小萱同時要求他「淨身出戶」,他雖同感無繼續維持婚姻關係的必要,但小萱提出的離婚條件,對他實是太過嚴苛,讓他難以接受。他本想與小萱理性商討離婚事宜,但小萱難以控制自身情緒,整天對他用高頻聲音咆哮。

小萱還誣指他,與小萱的孃家人有債務未還清,導致他的精神受有極大痛苦。如今雙方均已認知無法維持婚姻,也均有離婚意願,卻因小萱強行要求他「淨身出戶」,且動輒對他大聲辱罵,已經難有理性、有效的溝通,致使離婚事宜陷於膠着,且夫妻關係越趨惡化,婚姻關係已生重大破綻而無修復之望。

小萱辯稱,阿國的控訴均非事實,阿國的主張也並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本件離婚訴訟的起因,沒有可歸責於她的事由,而是因爲阿國有外遇。她與阿國原本感情甚篤,但阿國在2023有外遇情事,2人以老公、老婆互稱,頻繁傳送示愛或鹹溼言語,還有生殖器官特寫照片,並多次發生性行爲。

小萱指稱,更讓她痛苦的是,阿國起先以投資不動產爲名,要求她向孃家借錢購買房屋,阿國竟私自挪用,拿來以安置外遇對象和其未成年子女,再利用假日或工作空檔偷偷前往幽會。阿國違反夫妻忠誠義務、傷害她的誠摯情感,經法院判決在案。

然而阿國即便外遇遭她發現後,仍然與小三繼續同住同寢,並維持夫妻正常生活,2人並未斷聯,直至去年初,她的得知後對小三提起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訴訟之後,阿國就擅自搬住處,不讓她或孩子前往同住,但仍繼續到公司和她共同工作。

雙方並無阿國所稱已分居10多年,阿國在去年3月後因外遇而變換住處,並非她要求阿國搬離,如認雙方有分居的狀態,是因阿國主動搬離所造成,顯不可歸責於她。而阿國在婚姻關係存續中發生對她不忠之事,不思悔悟竟還爲了逼迫離婚,動輒持手機對她錄影,縱使她偶有情緒反駁,也是人情之常。

小萱指稱,她在婚後爲家庭生活盡心盡力,且於阿國外遇事發之後,爲了保全家庭,仍盼望阿國回頭,阿國卻是變本加厲,更以威脅提出刑事訴訟及索求鉅額金錢財產等言詞,不斷脅迫她要離婚。雙方的婚姻縱使可能已發生破綻,但衡諸常情,並非可歸責於她,阿國與異性不當交往在前,阿國顯屬唯一可責之一方。

法官審酌,阿國先違背婚姻忠誠義務,使夫妻感情產生裂痕,且依小萱所說,當時是阿國主動搬離,雙方自此分居迄今,這段期間未見2人有積極努力回覆已生破綻的婚姻關係,反而消極放任長期分居,終致婚姻關係的破綻持續擴大,導致難以修補。

法官認,2人的婚姻關係僅徒具婚姻形式,欠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同甘共苦以共創家庭生活之實質內涵,也喪失應有之互愛、互信、互諒、互持等重要基石,依社會一般觀念,客觀上難以繼續維持,已達重大破綻程度,而無回覆之望。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