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越籍移工性侵女同鄉  嗆「不從就殺死妳」下場出爐

臺中一名越南籍移工竟對同鄉女性友人暴力性侵,更囂張嗆聲「不從就殺死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越南籍移工竟對同鄉女性友人暴力性侵,更囂張嗆聲「不從就殺死妳」。被害人奮力抵抗仍遭性侵得逞,全身多處瘀傷。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6月,刑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3月9日晚間,越南籍被告A男邀請同鄉B女到位於大雅區友人住處飲酒。據瞭解,兩人僅是第二次見面,B女原以爲有其他友人在場才赴約,未料卻落入陷阱。

當晚11時許,被告友人離開後,A男竟獸性大發,先將房門上鎖,強行奪走B女手機阻止求救,再以身體強壓制伏B女。更令人髮指的是,A男竟狠嗆「如不願意就要殺了妳」,B女因稍早曾看見房內有水果刀,心生恐懼只能屈從。

判決書指出,A男不僅強行脫去B女衣褲性侵,更在性交過程中故意取下保險套體內射精,完全無視B女意願。被害人因激烈抵抗,事後驗傷發現頸部疼痛、雙手及右小腿多處瘀青,身心受創嚴重。

B女趁被告熟睡後,於隔日凌晨5時許機警躲進廁所,用手機傳訊向友人求救「我被強姦了」、「他威脅要殺了我」。友人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於6時15分趕赴現場,當場逮捕被告。

審理時被告竟辯稱B女自備保險套是合意性交,還質疑被害人「設計陷害」。但法官根據被害人證詞、傷勢照片、現場水果刀事證及求救對話紀錄,認定被告犯行明確,且犯後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從重量刑。

法官強調,被告利用被害人恐懼心理壓制其性自主權,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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