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逼複合! 渣男性侵後還傳裸照威脅…下場出爐
臺南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A女與他人交往,竟先強迫性得逞,後更變本加厲盯梢、傳送私密照威脅散佈,惡行重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A女與他人交往,竟先強迫性得逞,後更變本加厲盯梢、傳送私密照威脅散佈,惡行重大。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8月;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與A女原爲情侶關係。112年1月底至2月初期間,張男在臺南市區租屋處,藉體格優勢強行壓制A女,不顧對方哭泣反抗,強脫衣褲性侵得逞。更可惡的是,張男於同年12月26日晚間,竟跑到A女住處外盯梢守候,還持續以LINE、微信撥打語音通話,甚至傳送A女裸露照片,威脅要散佈給親友、上傳網路,行徑囂張。
法院審理時,張男矢口否認性侵,辯稱雙方你情我願。但法官根據A女證詞、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張男前後矛盾說詞,認定張男犯行明確。法官痛批張男毫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造成被害人巨大心理陰影,犯後更飾詞狡辯,未見悔意。
此外,張男還以「修復裸照」爲由,威脅A女繼續交往,法官認定此舉已嚴重影響被害人日常生活,造成長期精神恐懼。雖張男表達調解意願,但A女拒絕接受,雙方未能達成和解。
法官最後依強制性交罪重判張男3年8月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扣案手機、電腦等犯罪工具均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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