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報復!偷拍性愛片開假帳號羞辱 裸照貼路口號誌箱
恐怖情人報復!偷拍性愛片開假帳號羞辱,還將裸照貼路口號誌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不幸成爲「報復性私密照事件」的受害者。她指控前男友阿國(化名)不僅偷錄兩人親密畫面,還在分手後將裸照、性愛影像散佈張貼於街頭,甚至冒名開設假帳號公開羞辱。案件經刑事判決後,她隨即提起民事求償,請求阿國賠償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她與阿國在2022年底分手後,沒想到這段感情卻演變成驚悚的「性愛風暴」。因爲阿國在未經她的同意之下,在交往期間,就暗中以手機錄下,兩人發生性行爲及她胸部裸露的私密片段。
更離譜的是,阿國在雙方分手之後,竟將過去交往時她傳送的裸照,還有阿國私下竊錄影片擷取的畫面印成照片,拿到一處路口的號誌箱上張貼。附近民衆路過,赫然發現有不雅影像公然曝光。
不僅如此,阿國還在社羣平臺Instagram,開設與她的帳號極爲相似的假帳號,並把性愛影片截圖當作頭像,藉此羞辱、嘲弄,造成她有極大的精神痛苦。此舉不只侵犯隱私權,更嚴重傷害人格尊嚴。
她爲此憤而提告,檢方依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以及刑法第319條之3「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國犯行屬實,判處刑責確定。
法官考量,阿國在民事訴訟中選擇「認諾」,也就是直接承認小萱的求償請求。法官認爲,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規定,任何人故意侵害他人隱私及人格權,情節重大者,即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日前依法宣判,裁定阿國必須賠償小萱100萬元。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