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重獲自由5天「交保撤銷」!柯媽心疼:神明會責罰
▲柯媽聽聞柯文哲交保被撤銷,心疼嘆「神明會責罰」。(圖/資料照)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在羈押363天后終獲7千萬元交保,然而今(12日)下午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重裁,柯文哲恐得再度面臨被押的命運。稍早媽媽何瑞英得知消息後,心疼表示「人沒做的事情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
兒子回到新竹老家的當天,柯媽何瑞英開心不已,還特地準備「接風洗塵」,跨過火爐「去黴運」。然而,今天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北院重裁,聽聞消息的柯媽悲從中來,強調兒子沒有做壞事,關了1年多都找不到證據,「要查到有才會高興嗎?」更直言「人沒做的事情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
高院撤銷原裁發回北院的理由,在於原審認爲有諸多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爲由,裁定延長羈押,1個月後卻也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爲被告2人串證可能性大幅降低,予以交保,前後矛盾。
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柯、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繁多,是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爲宜之必要。
綜上,合議庭認爲北檢抗告意旨指謫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未盡之處,高院合議庭爰撤銷原裁定,併發回原審法院另爲適法之處理。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