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求刑28年半「強姦殺人都沒那麼久」 他連喊3次:這什麼世界!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今天上午傳喚時任臺北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得全作證,柯於休庭時間,對3名執行公訴的檢察官大暴粗口「X」,並朝檢察官丟水杯、撒卷宗。柯在開庭時再說,他已經換8個室友了,臺北看守所關比他久的人應該是沒有了,檢察官對他求刑28年6月,「你們在開玩笑嗎?」臺灣現在實質廢死了,「強姦殺人都沒有那麼久」。
審判長江俊彥指出,合議庭始終有去審視本案被告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今日休庭20分鐘也在討論這件事情,不過合議庭要考量的除了心證外,也要尊重高院裁定羈押確定的意旨與事證狀態。在後續審理期間,須就羈押原因、必要性已經與之前的確定羈押裁定所載狀況有所差距時,再做不同處理纔有正當性。
他說,在後續審理期間,須就羈押原因、必要性已經與之前的確定羈押裁定所載狀況有所差距時,再做不同處理纔有正當性,若經檢察官抗告時,也比較可以爲上訴審接受,若率爲相關不同裁定,而又被高院撤銷發回,對於司法、法院、相關事實釐清等,都會有不好的影響。
江俊彥解釋,當時高院裁定確定羈押有一個基準值在,合議庭必須評斷現況與基準值有落差,做不同裁定纔有正當性,合議庭也確實不斷地在審視,不是想裁就裁,也必須考量檢辯雙方抗告、高院的想法,畢竟臺灣的司法已經很脆弱了。
柯文哲再度舉手發言,他說,現在來作證的公務員都說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是權利,審議則是都委會的權限,他被關12個月,律師和檢察官還在爭執把他押起來的圖利罪有沒有法源,他連續喊3次「這是什麼世界啊?」
柯文哲對檢察官說,「你們爲什麼不調查清楚再來關我?」又對合議庭說「你把我關12個月,討論圖利罪有無法源,是這樣嗎?」
他指出,法官說得對,臺灣司法已經很脆弱了,「我是選過總統的人,我也希望臺灣好啊」,再度指檢察官「唾面自乾」,讓鏡新聞這樣搞,臺灣人民怎麼相信司法?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