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求刑28年半 柯文哲:爲何期待司法還原真相這麼難?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7日出庭,爆粗口飆罵檢察官。(資料照,杜宜諳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遭求刑28年半。柯文哲在臉書貼文表示,爲什麼期待司法還原真相這麼難?他指出,維持審判獨立,不向上級低頭,纔不至於讓臺灣的司法,像柯文哲手上的那隻水瓶瓶蓋,不堪一擊,一敲就碎。
柯文哲8日臉書有一篇貼文表示,從去年9月到現在,長達11個月的時間,他遭到羈押禁見,昨日他在法庭上高分貝控訴檢方不斷編造證據,起訴的補充理由竟已經來到第20次,昨日在休庭期間翻閱檢方提供給北院的最新「補充理由」,看着檢方把他每一句與下屬間正常的對話,穿鑿附會的導引成他是知情且預謀,連多位證人已經出庭作證,且釐清證詞確實遭檢方曲解,檢方還是要繼續將錯就錯。
柯文哲接着表示,爲什麼期待司法還原真相這麼難?這到底是什麼世界?他再也忍不住,在衆人面前發出痛苦不平的怒吼與悲鳴。11個月的羈押禁見 ,我們能不能試着想想,那是什麼概念?
柯文哲指出,小小的監所舍房,位在最炎熱的頂樓,溽暑裡悶熱不堪,高達35度以上的高溫,連基本的對流都沒有,連監所管理人員都忍不住要幫忙請求採購大型電扇加強空氣流動,以維人權。「禁見」不只是關押,還要斷了他和外界所有聯繫,不能有親友探視、限制通信自由,用完全的孤立、以身體與精神上的最大煎熬,最大力道的刑求,壓迫他認罪。
柯文哲接着指出,他昨日在法庭上暴怒超過10分鐘,審判長江俊彥才重回法庭,他花了許多時間解釋北院持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審判長的諭知看似無奈,但法院裁定羈押與否,應本於事實證據以及相關法律條文,以比例原則做裁量,若動輒以「上級審可能發回、檢方可能抗告」爲由,等於屈從檢方無限濫權抗告、或順從高院上級壓力。「檢審一體」、「起訴即定罪」,纔是真正迫害早已脆弱不堪的臺灣司法的共犯。
柯文哲更表示,羈押制度目的是在「保全審判程序」進行,而不是在判決確定前,預先懲罰被告,更不該是方便檢察官用來蒐集證據的工具手段。「無罪推定」是憲法原則,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維持審判獨立,不向上級低頭,堅持維護證據與法律間的衡平,不懼畏任何壓力所迫,方能維護法治尊嚴,拯救脆弱司法。纔不至於讓臺灣的司法,像柯文哲手上的那隻水瓶瓶蓋,不堪一擊,一敲就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