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為京華城案下指導棋? 都委會前執秘劉秀玲:市長都沒有找過我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合議庭今傳喚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的劉秀玲出庭作證。劉秀玲說,「市長都沒有找過我」,指柯文哲未曾爲了京華城案,直接指示過她。

檢察官詰問時提出時任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證詞,指劉秀玲在便當會中,當着柯文哲的面被應曉薇罵,還被要求退出京華城案;劉秀玲則說,她沒有參與過便當會、便當會她都沒有參加,也並沒有被要求退出京華城案。

柯文哲委任律師陸正義反詰問時,提出一封時任都發局專委王金棠轉給劉秀玲的簡訊,及劉秀玲在偵訊時的筆錄曾稱「由應曉薇跟市長說,認爲我的意見阻撓京華城案」、「因爲我對京華城案是一個阻擾案件的人」等語。

陸正義詢問當時的市長柯文哲是否曾指示過她?劉秀玲指出,「市長都沒有找過我」、「沒有直接指示過我」,簡訊是王金棠轉給她的,王跟她說是市長室秘書李旻蔚發的,她無法確認簡訊來自於市長。

劉秀玲說,柯文哲任內有「PM」制度,是爲了提升行政效率,也並非爲了京華城案而創設的,但最終還是由市長決策。

她說,京華城案2021年3月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委員大概都在質疑創設容積獎勵「突破法令」,認爲都委會不能創設容積獎勵,陸正義追問是否有委員贊成,劉秀玲立即迴應「沒有!」

陸正義再提出劉秀玲傳給時任副市長彭振聲的LINE訊息寫道「副市長放心,咱們都委會都有把關,適法性沒有問題,也沒有逕行是用都更獎勵,現在議員質疑對價性不足的問題,這就是經都委會委員審議通過的」,劉秀玲說,她完全尊重都委會委員的共同決定。

劉秀玲說,她擔任執秘8年來,陸正義問及爲何會認爲都委會通過京華城細部計劃案,市府不可能不覈定?劉秀玲指出,依據內政部函釋,市府對案子有意義或是窒礙難行,可以不覈定公告,但京華城案「不可能啊」,因爲這個案子市府沒有異議。

陸正義詰問時提出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詢問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建築均爲「鑽石級」可以拿到30%容積獎勵,而當時劉秀玲接受臺北市議員苗博雅質詢時也說京華城案比都更獎勵條件更嚴格,是否如此?檢方一度提出異議。

劉秀玲說,「京華城本來就不是都更案」,不然它就可以用都更獎勵拿到容積獎勵,京華城是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自提都市計劃細部計劃,條件不同。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圖利案,提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記者餘承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