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今交保併「三限」!這2天要到北院出庭 本週也傳他作證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前右)下午在北院辦理交保後,裝上電子腳鐐完備程序後離開法院並發表談話。記者陳正興/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羈押至今1年餘,今下午辦保步出法院。依審理計劃,合議庭明將喚時任都委會的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徐國城作證,大後天則要傳喚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柯仍要出庭。

今天以前,法院開庭柯文哲均是上手銬提解出庭,由囚車載送,會先到法院地下1樓的候審室等待,再帶上2樓的刑事法庭解開戒具受審;今天以後,柯因已辦保暫獲自由之身,明天起可以自行走進法院出庭。

徐國城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請傳喚作證,合議庭調查重點在於都委會審議陳情案究竟有無公務員涉嫌圖利業者。

至於周榆修、李婉萱部分,主要可能釐清的事項,是柯文哲有無侵佔政治獻金?有無以政治獻金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而涉背信罪,由於此2部分案情與柯相關,合議庭也傳喚柯文哲及其辯護人行使詰問權。

合議庭上週五裁定柯文哲交保,並「三限」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爲,並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進行科技監控。

裁定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他有逃亡之虞,具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事由,斟酌全案情節,依比例原則詳爲衡酌,有限制柯出境、出海的必要,裁定柯停押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通知移民署、海巡署執行。

裁定書指出,柯文哲經裁定準予具保後,法院(含本院及上訴審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

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