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與證人同車」違規 律師當庭道歉:羣衆簇擁非故意
▲涉犯京華城等案的柯文哲,今(1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迴應記者詢問對檢方抗告的看法。(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日前准許被告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臺北地檢署對2人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今(11日)已由北院將卷證送交高院審理,而北院今持續開庭時,柯的律師團特別向審判長表示歉意,因爲柯交保當天,「被動」與2位檢方所稱的證人同車,絕非故意,並請求審判長闡明禁止柯接觸證人的範圍,審判長諭知待高院裁定出爐再處理。
柯文哲於上週五(5日)獲准交保7000萬元,本週一(8日)辦妥手續獲釋,結束長達363天的羈押,當天他和妻子陳佩琪挽手接受數百位支持者夾道歡呼迎接,事後被檢舉他與檢方偵辦期間的證人、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及議員陳宥丞同車,疑似違反交保條件所列「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爲」。
▲涉犯京華城等案的柯文哲,今(1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不迴應記者詢問對檢方抗告的看法。(圖/記者李毓康攝)
北檢前天(9日)以書狀對柯文哲與應曉薇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理由之一,就是上述柯與2位證人同車的接觸行爲。北院今上午將抗告卷證送達高院,高院已分案處理。
對此,柯文哲的律師團今在北院開庭時,緊急提出一份補充狀連同抗告卷證一併送到高院,律師鄭深元當庭向審判長江俊彥解釋,8日交保獲釋當下,柯文哲還沒完全瞭解裁定內容,因羣衆簇擁而「被動」和2位證人同車,「絕非故意爲之,跟庭上抱歉!」
▲臺灣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被檢舉與剛交保的柯文哲同車、疑似違規,她聲明審理時無人傳她作證,無勾串之虞。(圖/記者黃哲民攝)
鄭深元並請求審判長補充闡明交保條件禁止柯文哲接觸的證人,是否僅限於尚未到案作證的證人,例如今天傳喚的證人、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完成作證是否就能解禁,否則偵辦中曾作證的證人多達2、300位,若通通不能接觸,會使柯陷入孤立。
公訴團隊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迴應,柯文哲交保獲釋時,交保裁定已公佈3天,附加條件白紙黑字,沒說僅禁止接觸尚未詰問的證人,被告不應自行解釋,否則柯豈不是可找作過證的公務員談論京華城案、和作完證的黨部或木可公司人員討論政治獻金案。
▲臺北地院今(11日)審理京華城案,午休期間柯文哲暫時離開北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林俊廷強調,依合議庭交保裁定文義,禁止柯文哲交保期間接觸的對象,應包含起訴清單所列所有證人,不論是否已經作過證,尤其陳智菡與陳宥丞有勾串之虞,此時更不宜與柯接觸。
陳智菡先前已聲明,雖在偵辦期間被檢方傳喚作證,但進入審理至今,審檢辯3方都沒傳她當證人。此外,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也名列起訴清單的證人,但審理至今無人傳她作證,她不僅能旁聽柯開庭,更與柯同住。
對於柯文哲交保獲釋當天與2證人同車舉動,是否構成違規,審判長今無任何說明,僅表示今天上班剛蓋章送出抗告卷證,高院已收案,若此時變更、補充交保裁定內容,可能使上級審無法具體特定審理範圍。
鄭深元舉出合議庭去年(2024年)底起訴移審准許柯文哲交保,也曾針對柯與陳佩琪日常接觸問題做過補充裁定,希望比照辦理。
審判長重申,爲避免影響高院審理抗告案出現困擾,目前不宜更正或補充交保裁定,若抗告的結果維持交保確定,合議庭會針對交保裁定的疑問之處,進一步說明與更正、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