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收押!民衆黨員工偷25萬攝影器材賤賣7萬 判刑10月

▲臺灣民衆黨中央黨部門面外觀。(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灣民衆黨去年(2024年)因時任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等案被偵辦、正值兵荒馬亂之際,卻遭人偷走黨部價值25萬餘元的攝影器材,報案查出竟是王姓男黨工所爲、賤賣得手7萬餘元全花光,王認罪辯稱離婚缺錢養小孩,臺北地院依竊盜罪判他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去年8月30日,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的臺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柯文哲,位於北市南京東路臺玻大樓內的柯文哲辦公室、民衆黨中央黨部等處也被檢廉調取證物,黨公職忙着對外聲援柯、批政治介入司法打壓,對內努力安撫士氣、穩住陣腳。

但去年11月間,柯文哲於偵查中被羈押約2個月時,民衆黨發現文宣部保管的1臺價值約8萬元數位單眼相機主機,以及5組價值各2、3萬餘元的相機鏡頭,均不翼而飛,損失共25萬餘元。

當時民衆黨中央黨部與相關機構,包括木可公關行銷公司、臺灣衆望關懷基金會、臺灣新故鄉智庫等,分散租用臺玻大樓1樓至3樓,柯文哲兒子柯傅堯掛名負責人的「智堯資訊傳媒有限公司」也登記在此處,部分工作人員互通,門禁不嚴。

警方接獲民衆黨報案,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經調閱監視畫面,查出時任民衆黨中央黨部資訊專員的34歲王姓黨工,於去年9月26日、10月5日與6日,11天內分3次偷走相機器材後,立刻騎機車帶去賤賣給攝影器材業者,得手共7萬餘元。

先前已有竊盜前科的王男到案認罪,聲稱離婚缺錢扶養2名年幼子女、負擔壓力大,當時3樓黨部正在搬家,他趁黨部只有他一人上班剪片、四下無人之際行竊,至於贓款已花光。

法官考量王男雖認罪,但至今沒跟民衆黨和解,加上他已有竊盜前科,仍任意竊取他人物品,法治觀念淡薄,所爲實屬不該,將他所犯3個竊盜罪各判刑4月到6月,合併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