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被延押!民衆黨:侵害人權是綠的法治觀念?
臺北地院21日裁定,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從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鄧博仁攝)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21日裁定民衆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從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柯辦前主任李文宗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1.8億元交保,且限制住居、出境,兩人皆須配戴電子腳鐐。對此,民衆黨發表聲明,痛批濫權羈押再一次證明審檢聯手,就是要無限期延押柯文哲,如此侵害人權,只爲追殺政敵的司法,難道就是民進黨想傳達給全體國民的法治觀念嗎?
針對臺北地院裁定延長羈押柯文哲2個月,民衆黨21日晚間發表聲明,北院前一次用例稿及一句晦暗不明就作爲延押理由,足證根本沒有繼續羈押柯文哲具體事證,已非常離譜,詎料本次延押竟以更爲空泛之理由作裁定,僅憑臆測就認爲無法排除柯可能滅證、串證、逃亡,實難令人接受,連一絲實據都無法提出,已不能用證據薄弱形容,可謂濫權羈押,除完全不符合羈押要件,更再一次證明審檢聯手,就是要無限期延押柯文哲。
民衆黨指出,本案迄今已從多達8位檢方所傳證人證詞得知,京華城容積獎勵取得完全合法合規,卻在沒有證據能證明相關被告有罪的狀況下,不斷延押柯文哲,顯然羈押已淪檢察官押人取供、構陷入罪的工具,不但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更是蔑視柯文哲基本人權,民衆黨對於國家機器濫權至此,表達最嚴正之抗議。
民衆黨提及,尤有甚者,自前一次裁定羈押迄今,本案另一位被告李文宗,除在7月10日因審理法官搞不清楚狀況傳喚到庭又旋即還押外,從來不曾出庭,從證人證詞亦足證京華城案與李文宗毫無關聯,羈押李文宗僅是檢察官爲達政治目的,配合傳媒暴力操弄輿論之卑劣手段,視法治於無誤只爲剷除異己,莫此爲甚。
民衆黨重申,沒有證據就不應繼續濫權羈押柯文哲,倘檢察官持續無法說明何謂「重中之重」的應訊證人,僅想不斷拖延審理程序,柯文哲不就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如此侵害人權,只爲追殺政敵的司法,難道就是民進黨想傳達給全體國民的法治觀念嗎?民衆黨全力支持柯文哲律師團提起抗告,捍衛柯的清白與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