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裁定違反“政治獻金法” 遭罰374萬新臺幣

參考消息網3月20日報道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3月19日報道,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裁定違反“政治獻金法”,被罰款374萬元新臺幣(1元新臺幣約合0.22元人民幣——本網注),並被沒收收入5579餘萬元新臺幣。

《聯合早報》綜合臺灣《聯合報》《自由時報》等報道,臺灣地區監察機構3月19日宣佈,其廉政委員會當天審議通過有關2024年臺灣大選中,民衆黨正副候選人柯文哲與吳欣盈涉及政治獻金的查覈報告,吳欣盈免罰,柯文哲裁定罰款374萬元新臺幣,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

另據臺灣“中央社”3月19日報道,民衆黨19日晚間通過聲明指出,監察機構選在柯文哲首次開庭前一晚公佈消息,就是在助攻檢察官,爲臺北地檢添加柴火,配合進行政治追殺及攻擊。

臺北地院20日審理柯文哲涉貪案,將陸續訊問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和柯文哲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