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洩密源」找到了? 裴偉「偵查中」訪邱佩琳問Excel檔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圖利、收賄案,今傳喚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作證。邱佩琳證說,她偵查中被「鏡週刊」社長裴偉找去採訪,裴問她Excel檔內容的事,當時,她不知道這叫做「偵查資料外泄」。
邱佩琳證稱,她第一次接受偵訊是在2024年10月8日、第二次偵訊是在2024年11月7日,在此中間的10月21日,她接到裴偉打電話給她,約她在「鏡週刊」辦公室見面,裴說隔天要出刊,有捐款的一些事情想要問她。
邱佩琳形容,當天裴偉拿着一張紙一個一個對照「人名」跟「捐的是多少錢」,不過,裴偉沒有出示那張紙。
邱佩琳說,她記得第一次檢察官偵訊她時,有問她「黃南光」有沒有捐?她當時答沒有,但到「鏡週刊」時裴偉告訴她金額是多少「我才忽然想起來是幫賴香伶募款的」。
柯文哲的辯護人陸正義詰問邱佩琳說,裴偉有說這些資料是從哪裡得到的嗎?邱佩琳表示沒有。
陸正義不死心,再追問邱女第2次接受檢方偵訊時,檢察官對於「鏡週刊」找邱佩琳談論募款人、事時檢察官對偵查中資料外泄有何反應?邱女說,她不知道這叫偵查中資料外泄,當天檢察官也沒有反應,就是繼續問下去等。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辯護人徐履冰「打蛇隨棍上」,將有關「鏡週刊」庭呈給法官跟檢察官,並表示「這給你們當證據,因爲這就是犯罪證據。」
邱佩琳作證完畢,審判長江俊彥照例請柯文哲對邱女的證詞評價,柯文哲表示,他讀到邱珮琳的筆錄,感到非常驚訝,表示檢察官林俊言竟然大剌剌地把「鏡新聞」、「鏡週刊」社長裴偉寫入筆錄內,本案司法勾結媒體淪爲政治打手,毫不避諱。
「鏡週刊」社長裴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籍的現任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中)上午因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涉侵佔民衆黨政治獻金,以證人身份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中)因京華城案羈押於臺北看守所,上午到臺北地院出庭。記者蘇健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