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佩琳爆裴偉泄密京華城案 鏡週刊否認:我們比檢調更快
邱佩琳爆裴偉涉京華城泄密案, 鏡週刊發聲明否認。(圖/中時資料照)
臺北地院昨(1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前柯市長辦公室主任謝明珠,以釐清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隨身碟中Excel檔案紀載的「小沈1500」是否爲賄款。邱佩琳證稱,《鏡週刊》社長裴偉曾拿着疑似偵查資料向其約訪,柯文哲對此痛斥,檢察官竟勾結媒體成爲政治打手。《鏡週刊》則在當日下午發佈聲明,稱邱佩琳的指控與事實不符。
邱佩琳證稱,自己首次接受偵訊在2024年10月8日,第二次在2024年11月7日,在此期間,裴偉10月21日曾致電約訪,將她約到鏡週刊辦公室,並拿着一張疑似偵查資料的紙張,詢問「人名」跟「捐的是多少錢」,並未說明資料來源。她坦言,當初面對這種情況,並沒有意識到是偵查外泄,檢方對此卻毫無作爲。
柯文哲聽完勃然大怒,痛斥檢察官唾面自乾,北檢檢察官林俊言還在筆錄中,將《鏡週刊》、《鏡新聞》社長裴偉介入偵查的內容寫入,簡直得意忘形。他直批檢察官「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以後不用再說社會公平正義,不要再講得道貌岸然,「你們只要一開口,我就會用鏡新聞羞辱你們、嘲笑你們、揶揄你們,直到你們的羞恥心恢復爲止」。
《鏡週刊》對此發佈聲明,稱邱佩琳的指控與事實不符,並強調週刊消息多元,許多報導在檢調單位還未掌握細節時便已出刊,根本不用依賴檢調提供訊息。另外,他們還提醒邱佩琳前往檢調單位作證時,有簽署證人具結文,必須據實陳述,不得匿飾增減,不然會被以僞證罪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