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今傳「小咖」被告李文娟轉證人 辯護人詰問她1.5小時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侵佔案,檢方指控,柯利用木可公司侵佔6834萬元,今開庭傳喚被告、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作證,並傳喚柯文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會計師端木正與檢察官交互詰問。

李文娟在整起弊案角色不吃重,檢方起訴時對柯文哲求刑28年6月,同案被告也多人被具體求處重刑,不過,李文娟起訴時,檢方只建議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她今天要接受柯文哲辯護人詰問1小時30分,檢方也要詰問她1小時。

依檢方起訴犯罪事實,李文宗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涉與柯文哲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賄賂,又以木可名義侵佔政治獻金,積極指示李文娟銷燬木可公司損益表。

檢方認定,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3人共同侵佔柯文哲政治獻金及民衆黨政治獻金6234萬 6790元,其中,柯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佔1724萬1036元,柯先與木可簽訂肖像權同意書,將肖像權獨家授權木可公司,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將「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

李文宗涉指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給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用,此外,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員工薪水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124萬1036元給木可。

李文娟作證待證事項,另包括柯文哲利用木可侵佔政治獻金4510萬5754元。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目的是爲謀求支持柯競選總統的政治獻金,募得款項應存入柯的政治獻金專戶,卻以木可網路商店「木可好店」募款,透由柯的臉書、IG、民衆黨官方網站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侵佔募款小物募得的政治獻金4133萬5588元。

檢方還控訴,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是柯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的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帳戶收受演唱會盈餘77萬166元,3人另以木可收受採風公司所捐給民衆黨的300萬元,再李文娟開不實統一發票4張。

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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