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出現新角色!李文娟「拒答」雲林縣議員勞務報酬的事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右)與雲林縣議員陳乙辰(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疑案,檢方指控柯以木可公關公司侵佔6834萬元,合議庭今傳喚前木可負責人李文娟作證。檢察官連續詰問李女從柯文哲選舉剩餘款處理黨籍議員有關資金的經驗,李女都拒絕作證。
公訴檢察官先詰問李文娟「柯文哲於113年5月8日傳給你『雲林陳乙辰在未來一年給他100萬,當作地方經費』,請問妳傳給陳乙辰的吳雅鴻勞務報酬籤領單,和柯文哲這個指示有沒有關係?」
檢方再問「爲何妳於113年7月5日、8月12日兩次傳送『勞務報酬籤領單-吳雅鴻.xlsx』的電子檔給陳乙辰?」由於2個提問指涉「吳雅鴻」領資金問題尖銳,李文娟拒絕證言。
事實上,「陳乙辰」、「吳雅鴻」2個名字,過去從未曾出現在柯文哲所涉的貪污、政治獻金案案情內,因證據資料顯示李文娟曾經手相關資金業務,檢察官才提示證據、以探求李文娟的說法釐清案情。
對於李文娟以「最沉默的證人」姿態出庭,公訴檢察官庭末表示,李文娟對大部分的問題都拒絕證言,建請法院以她偵查中的供述爲判斷依據。
檢察官表示,依李文娟偵查中證述,她會定期給柯文哲報表,報告政治獻金剩餘款、衆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木可公司的財務,可認定柯對於相關單位有實質控制力,可以調度哪些款項要由哪個帳戶支出,柯要對公益侵佔、背信行爲負責。
檢方表示,關於投資邱復生電影公司的100萬元,李文娟已告知公司長期虧損6800萬元,但柯還是決定要從政治獻金剩餘款支出投資款100萬元。
檢方認爲,衆望基金會就是柯文哲成立的基金會,員工薪資是柯文哲與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談好後,再由「橘子」許芷瑜傳送薪資表給李文娟,如果基金會的錢「混水摸魚」流用到柯競總或民衆黨,即構成犯罪。
檢方表示,依李文娟偵查中供述,柯文哲對政治獻金剩餘款會具體指示,李女也會報告,調查局的報告不拘束檢方起訴與否,更不拘束法官判斷有罪或無罪,且調查局移送書已經具體認定柯涉及公益侵佔、背信。
臺北地院審理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公益侵佔民衆黨政治獻金、衆望基金會資金等案,傳喚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出庭。記者餘承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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