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碳稅?碳費? 財部委外研究得3結論:短期先觀察5年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委外研究碳稅取代碳費可行性及檢討貨物報告出爐,結論有3,首先建議短期內維持碳費制度,並給予5年觀察期,未來如果擴大產業適用或者新增碳費優先用於公正轉型。

其次是碳稅與碳費並行;以及附徵碳稅於貨物稅,取消碳費政策。不過該研究建議如果要課徵碳稅,就要考慮油氣類貨物稅加徵碳稅,並且將天然氣、煤炭納入課稅範圍;同時檢討貨物稅爲配套,包含停徵橡膠輪胎、平板玻璃、電器貨物稅以及減徵機車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