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監控屢次違規遭羈押!張綱維喊委屈求交保 法官不準
科技監控違規遭羈押!張綱維喊委屈求交保(中時資料照片,鄧博仁攝)
被控掏空遠東航空35億元,一審判刑14年的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多次違反科技監控經臺灣高等法院緊急拘提後裁定4月2日起羈押3月,他喊冤、聲請交保說,他與幼子聚餐或因在家照料生活不能自理之母親,並非惡意規避電子監控,但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她沒有說明有何法定得予具保停止羈押之情形,自不得免除羈押,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張提出聲請表示,他當時開車全程行駛於國道三號高速公路,並無離開高速公路駛入漁港後再上高速公路之情形,縱認他有違規情事,其事由或系與幼子聚餐,或因在家照料生活不能自理之母親,並非惡意規避電子監控。
他說,他在境外並無任何人脈及資產,亦無他國之護照或居留證,無逃亡之可能,而他自始配合司法調查,未規避審判,且他母親病重行動不便,不可能拋下母親逃亡,本件難能認有羈押之必要,本件應停止羈押,改爲其他干預他權利較爲輕微之強制處分等語等語。
高院認爲,縱確張未駛入漁港,然綜觀他前述案發後之隱匿行蹤、資產,暨其餘違反高院所爲應接受適當之科技設備監控等節,兼以他未陳明有何法定得予具保停止羈押之情形,被告自不得免除羈押,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