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成長層重點服務未盈利科技型企業 特點是技術有大突破、商業前景廣、研發投入大

中經記者 郭婧婷 北京報道

6月18日,證監會制定併發布了《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以下簡稱《科創板意見》)。

證監會表示,《科創板意見》在持續抓好“科創板八條”落地實施的基礎上,以設置專門層次爲抓手,重啓未盈利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標準上市,推出一攬子更具包容性、適應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優質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堵點難點,同時進一步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

具體來看,一方面,設置科創板科創成長層,在科創成長層的定位、企業入層和調出條件、強化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增加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明確具體要求。另一方面,圍繞增強優質科技型企業的制度包容性適應性,推出6項改革措施。

6項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對於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二是面向優質科技型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進一步提升證券交易所預溝通服務質效。三是擴大第五套標準適用範圍,支持人工智能、商業航天、低空經濟等更多前沿科技領域企業適用。四是支持在審未盈利科技型企業面向老股東開展增資擴股等活動。五是健全支持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展的制度機制。六是健全科創板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市場功能。

《科創板意見》規定,科創成長層重點服務技術有較大突破、商業前景廣闊、持續研發投入大,但目前仍處於未盈利階段的科技型企業。

《科創板意見》規定企業入層和調出條件,具體來看,未盈利科技型企業全部納入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其中,新註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調出科創成長層:(1)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爲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2)最近一年淨利潤爲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符合現行取消特殊標識條件的,調出科創成長層。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科創板意見》提及要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將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入股達到一定年限、數量、比例等因素,作爲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企業審覈註冊時的參考,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精準識別優質科技型企業的制度機制。

爲加強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監管,《科創板意見》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認定標準,健全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行爲規範,加強動態管理,建立“黑名單”制度,嚴厲打擊利益輸送、商業腐敗等違法違規行爲。

下一步,證監會將組織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市場有關各方紮實推進各項改革舉措和示範案例落實落地,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不斷增強制度吸引力、競爭力,持續提升市場獲得感,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發展,更好地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