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監製度衰敗 賴清德憲政人格失衡
(圖/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近日提名曾公開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精神科醫師陳永興出任監察院長,引發社會高度爭議。陳永興曾於2017年公開表示,中華民國尚未被顛覆,獨派仍應繼續完成顛覆中華民國的使命。然而,如今卻接受中華民國總統提名,準備出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院長。這種政治理念與政治行爲之間的巨大反差,已非一般政治妥協所能解釋。
監察院長是憲法機關首長,肩負維護中華民國憲政秩序的重要責任。一個曾公開主張顛覆中華民國的人,卻被提名擔任中華民國監察院長,猶如主張廢除法院制度者出任司法院長,主張解散國軍者擔任國防部長一般荒謬。其所呈現的,正是一種「憲政精神病態」現象──並非醫學上的疾病,而是憲政信念與政治行爲發生嚴重背離與錯亂。
然而,比陳永興個人立場更值得警惕的,是賴清德總統竟作出此項提名。總統擁有監察院長提名權,本應選擇認同並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秩序的人選,如今卻提名曾主張顛覆中華民國者出任憲法機關首長,顯示其用人標準已出現嚴重偏差。若說陳永興展現的是憲政精神病態,則賴清德所展現的,恐怕正是憲政人格失衡所導致的憲政治理危機。
國家最怕的,不是總統能力不足,而是總統缺乏憲政人格。所謂憲政人格,就是掌權者明白權力有界限,瞭解憲法高於權力,願意尊重程序、遵守制度、節制權力。
賴清德最令人憂心的行徑,首先是大法官兩度提名失當。大法官是憲法最後防線,應具備超越黨派的法學聲望與憲政高度。若提名淪爲政治佈局,憲法法庭便可能由保障人民權利與制衡權力的機關,逐漸變成執政權力的延伸工具。大法官若失去公信,人民對憲法的信任也將隨之崩落。
其次,是檢察總長人事案。徐錫祥經立法院否決後,總統仍指定其代理檢察總長。這不只是人事安排問題,而是對國會同意權的實質架空。檢察總長掌握全國檢察體系,攸關刑事追訴是否中立。若被民意機關否決的人,仍可透過代理方式繼續掌權,則立法院同意權形同虛設,檢察制度的公信力也將受到重創。
再次,是行政院對法律與覆議制度的態度。依憲法設計,行政院若不同意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應循覆議程序解決。覆議失敗後,即應依法副署、公佈與執行。若行政院長不願接受覆議結果,總統與執政黨反而商議如何不副署、不執行,便是以政治意志凌駕憲法程序。這不只是行政權對立法權的藐視,更是依法行政原則的嚴重破壞。
兩岸問題亦然。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皆建立於國家統一前的憲政架構之上。總統既依憲法宣誓就職,自應忠誠遵守憲法秩序。若一方面享有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另一方面卻透過意識形態扭曲或否定憲法架構,將使兩岸對立升高,最終承受風險的是2300萬人民。
監察院的長期失能,更凸顯賴政府對憲政機關的輕忽。陳菊長期請假期間,監察院實質運作大受影響;如今又提名曾主張顛覆中華民國者出任院長,使監察院的正當性進一步遭受質疑。監察院肩負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職權,若其功能持續空洞化,等於使國家監督機制一併弱化。五權憲法不能只剩行政權與總統權獨大。
考試院與文官制度的衰敗,則是更長遠的危機。公平考試、依法任用與行政中立,是憲法所規定與現代文官制度的核心價值。若政治酬庸與派系安排凌駕專業任用,國家治理將逐漸失去專業基礎。(作者爲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