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來!彰化縣抽檢清明節食品 3件不合格勒令下架

彰化縣衛生局爲維護清明節食品衛生安全,連日來,針對潤餅專賣店、食品原料行、超市、傳統市場等稽查33件食品,共有3件不合格。圖/衛生局提供

彰化縣衛生局爲維護清明節食品衛生安全,連日來,針對潤餅專賣店、食品原料行、超市、傳統市場等稽查33件食品,共有3件不合格,分別爲臺中市「白乾絲」及雲林「春豐大黑幹」、「花生粉」檢驗不合格,均已勒令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廠商所在的縣市裁處。

彰化縣衛生局指出,此次抽驗潤餅皮及其配料、糕粿(發糕、草仔粿)、色彩鮮豔祭祀食品等共33件,計有3件不合格,分別是來自臺中市進昌食品的「白乾絲」檢出殘留殺菌劑過氧化氫、保證責任雲林縣西莊合作農場的「春豐大黑幹」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超量、雲林縣協信泰食品加工廠「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B1+B2+G1+G2)及黃麴毒素B1超量。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過氧化氫及苯甲酸均爲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但使用量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此次白乾絲及豆乾檢出過氧化氫殘留及防腐劑超量,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至於黃麴毒素是黴菌產生的次級代謝物,因臺灣氣候高溫多溼,利於黴菌生長,花生粉如未妥善保存,致黴菌滋生就可能產生黃麴毒素的污染,其中黃麴毒素B1是WHO(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1級致癌物質,具有肝毒性,長期暴露會增加罹患肝癌的風險,花生製品檢出總黃麴毒素及黃麴毒素B1超量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衆選購食品時,建議優先選擇完整包裝及標示完整的產品,避免購買外觀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的食品,並切勿購買來路不明食品,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會。另外,花生粉購買回家應置於陰涼處或冰箱,開封后,記得置於密封罐或袋內避免受潮,如有發黴、受潮、變色、油耗味等異狀,請丟棄勿再食用。

彰化縣衛生局於便捷服務中心及各鄉鎮衛生所免費提供過氧化氫食品簡易檢查試劑,可用於檢查豆乾、魚丸、面腸等食品有無過氧化氫殘留,歡迎民衆踊躍索取使用。

臺中市廠商出品的「白乾絲」及雲林縣「春豐大黑幹」、「花生粉」產品,經彰化縣衛生局檢驗不合格,均已勒令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廠商所在的縣市裁處。圖/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