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右轉撞國中生害臉部傷 駕駛瞎扯「趕時間」未報案肇逃

鳳山區一輛白色休旅車,右轉過程不慎與騎腳踏車的國中男學生擦撞,當下以「趕時間」爲由離開現場,已涉肇事逃逸,警方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鳳山區一輛白色休旅車,右轉過程不慎與騎腳踏車的國中男學生擦撞,當下以「趕時間」爲由離開現場,已涉肇事逃逸,警方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市鳳山區昨(16)日下午4點多,一輛由42歲李姓男子所開的白色休旅車,於南京路與凱旋路口右轉時,不慎擦撞到騎腳踏車放學的國中男學生,男學生多處擦挫傷,李男當時見男學生沒有大礙,以「趕時間」爲由離開現場,因李男已涉肇事逃逸,警方通知其到案說明。

據瞭解,當時李男沿凱旋路東向行駛,行經南京路口時,未注意到右側同方向在騎腳踏車過馬路的男學生,男學生遭撞倒地,左膝、嘴脣擦挫傷,李男下車見男學生傷勢輕微,詢問其沒有大礙後,就離開現場,男學生則自行將腳踏車牽起後返回住家,雙方當時無人報案。

不過男學生返家後,其家長身上傷勢,氣急敗壞到警局報案,並希望送醫包紮治療,警方派前救護車將男學生送醫後,調閱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透過車牌鎖定對象,通知李男到案說明。

李男到警局喊冤,稱事故當時男學生僅將腳踏車牽起到一旁,未有任何表示,下車關心一下,見其沒有明顯傷勢後,就以「趕時間」爲由離開現場。不過因車禍致人受傷,已涉及肇事逃逸,警方依規定進行裁罰偵辦,並釐清肇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