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駕駛」又肇禍!國3通霄段休旅車撞工程車 駕駛認:開ACC未察覺

2025年7月18日苗栗縣/國道3號北上148公里苗栗通霄段,18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休旅車高速撞上正在作業的工程緩撞車,造成駕駛膝蓋擦挫傷送醫。(讀者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國道3號北上148公里苗栗通霄段,18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休旅車高速撞上正在作業的工程緩撞車,造成駕駛膝蓋擦挫傷送醫。警方調查,蔡姓駕駛疑似啓用輔助駕駛系統(ACC)未察覺前方施工,反應不及釀禍,所幸酒測值爲0,無飲酒情事。

警方指出,今天上午9點18分,高公局委託廠商在國道3號北上148公里、苗栗苑裡高架橋路段內側車道,執行垃圾清除作業,並在後方派遣一輛工程緩撞車作爲安全防護。此時,一輛由34歲蔡姓男子駕駛的白色休旅車行經該路段,疑似未注意前方警示標誌與緩撞車,當場追撞。

撞擊力道猛烈,休旅車車頭全毀,車輛彈飛後橫停於外側車道與路肩之間。蔡男膝蓋擦挫傷,意識清楚,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經警方酒測,蔡男酒測值爲0,無酒駕情形。

蔡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已啓用ACC(主動車距控制巡航)功能,但未即時察覺前方施工車輛,來不及煞車閃避。國道警方於上午10點10分排除事故現場,恢復通車,並提醒駕駛人即使開啓輔助駕駛,仍須全程專注路況,避免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