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373的車窗,到底該不該砸?

這是格總在人間的第881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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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散步,和剛剛結束中考的兒子聊起這次K1373砸車窗事件,我問兒子,如果是你,你會砸這個車窗嗎?

他表情很複雜,說我也不知道。

按理說應該砸,畢竟車廂裡的氣溫已經影響到健康和生命安全了,但是砸車窗違反鐵路方的規定,你看列車員不是在勸阻嗎,而且最後不是被帶走批評教育了嗎,爸爸,那你覺得該不該砸?

下面內容是我給孩子的解釋,可能觀點有些顛覆,不過值得大家認真看完。

如果你也有孩子希望給他合適的教育,不妨拿我的看法做一個參考。

先說結論,砸車窗是對的。

因爲每個成年人,都是自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我們設想如果不砸車窗,車廂裡氣溫上升真的造成暈厥乃至熱射病危及到生命安全,最後人沒了,會發生什麼?

鐵道部門也許會追責,會給你家人賠償,但注意,這只是事後賠償,你人沒了就沒了。

所以,請記住任何時候你永遠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既然是第一責任人,那你就要主動有所作爲來爲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而不是等着別人來救你,或者哪個單位哪個組織來救你。

我說得不客氣一點,車廂裡這300多人,萬一這回真有人因爲氣溫上升導致出現悲劇,也根本不值得同情。

救生錘就在一邊,砸掉窗玻璃也不需要多大力氣,需要多大技術含量,誰都有能力砸開,如果你害怕違反規定不敢動手砸窗,那說明在你心裡還存在僥倖心理,希望在生命安全和違反規定之間維持平衡。

本質上,還是沒有勇氣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全責。

上面這個道理並不複雜,不管是這次在密閉車廂,還是景區的偏僻路線,或者海邊無人提醒的深水區亂流區,城市內澇被圍困的隧道里,都是一樣。

我在微信羣裡看到有人在討論“緊急避險”,坦白講,我甚至懶得去理論K1373這次符不符合緊急避險。

哪怕不符合,哪怕法律沒有緊急避險的規定,你作爲一個自然人,也要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到高於一切的地位。

警察和法官不是你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你自己纔是。

等他們來告訴你這樣做是對,還是錯,你人都已經沒了。

所以,只要沒有傷害另外的人,只要沒有明顯違背道德和良知(比如電車難題),你就該採取一切措施來保護自己。

生命安全遭受威脅的時刻,保護它就是當下唯一正確的事。

更不消說你保護自己的同時,也能保護身邊300人的生命安全,砸窗在道德上並不存在什麼兩難。

說完我的觀點,接下來,我談談另外兩件事,一個是如何看待小夥子被帶走接受批評教育,另一個是如何看待車廂里人羣的表現。

首先,大家要了解一個常識,就是任何一個龐大組織在面對緊急突發事件時,它的反應速度都會很慢,這跟鐵道部門是國營還是民營沒關係,組織龐大本身,就是反應慢的根源。

我記得劉強東說過,京東有一條規定,任何時候國家發生重大災難了,京東當地的負責人都有權限而且有責任直接調動物資救援。

這個規定當然很好,彰顯了劉強東作爲企業家願意主動承擔“額外”的社會責任。

但是,這個規定也恰恰印證了,其他“正常的”大公司如果沒有這種特殊規定,那麼它們面對重大災難時,反應一定是遲鈍的,動作一定是緩慢的。

大家不要覺得大型組織裡的人都是壞人,都很邪惡,不是的,他們都是正常人,只是作爲大組織的一員,同時又不是緊急事件的當事方,他們的考慮首先一定是遵守流程和規章制度,因爲遵守規程才能保護他自己的職位。

K1373這次事件裡,列車員爲什麼不直接砸窗透氣?因爲他是壞人嗎?

不是的,因爲他要上報領導,獲得授權。

領導們遲遲不做決定,是因爲他們都是壞人嗎?

不是,因爲他們要遵守流程,也許是要等人齊了纔可以開會,也許是開會也沒人敢拍板。

他們沒有切身感受,體會不到情況的危急,體會不到生命正在快速的流逝,他們最明智的決定往往是安慰所有人繼續等待,而不是允許現場的人砸碎車窗。

身在車廂的人可能覺得他們冷漠,其實不是。

如果你是領導,大概率你也不會允許砸掉車窗,這不是人性的善惡,而是大組織出現的副作用,無可避免,或者說幾乎無可避免。

這就是爲什麼我說,不管怎樣,你作爲一個在密閉車廂都快透不過氣來的當事人,絕不能把希望寄託在那些在空調房裡開會的人身上,車窗該砸就要砸。

所以,如何看待小夥子被帶走批評教育?

剛剛我說了,在你生命安全遭受威脅的時刻,保護它就是當下唯一正確的事。

我對兒子說的就是,如果你認爲這件事正確,你就去做,批評教育就批評教育,沒什麼大不了的,哪怕窗玻璃需要賠償,這跟你的生命相比根本不算什麼。

你砸掉窗玻璃目的已經達到,就不用試圖去說服大組織你是對的它是錯的了,不用。

你的道理它也不會聽,它有它的道理。

大家有沒有想過,對小夥子的懲罰爲什麼是“批評教育”這麼輕描淡寫?

我來解釋一下,一方面,批評教育本身是給小夥子的行爲定性,砸窗行爲是錯誤的,而不是正確的。

如果砸窗行爲被定性成正確,小夥子是英雄,那豈不是坐實了相關單位和領導們的無能與瀆職,面對人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如此冷漠?

另一方面來看批評教育這個懲罰的尺度,非常輕,就連賠償窗玻璃都沒有,爲什麼,因爲不能激起民怨,畢竟網絡上絕大多數聲音都在支持小夥子。

因此“批評教育”這個懲罰尺度的拿捏,很藝術,很大組織,沒在大組織裡混過的人通常都想不到還可以這樣。

所以我說,大組織有大組織的道理,你不用試圖說服它,你認爲一件事正確,去做就可以了,你的核心訴求達到就可以了。

下面再來說車廂裡這300多人的表現。

我看了網上不少現場錄製的視頻,在小夥子開始砸窗時,列車員有過勸阻的行爲,但不激烈,反倒是周圍開始有人高呼“英雄”,氣氛熱烈。

但是等後來警察到達現場,準備帶走砸窗小夥子時,除了一箇中年男人勸阻和安撫警察不要帶走(雖然沒有成功),其他人都保持了沉默,沒有更多人站出來替小夥子說話。

我在一些評論區裡看到,有人說這300人的做法太讓人寒心,就不該給他們砸窗玻璃,白白讓他們享受到新鮮空氣,關鍵時候卻個個都退縮。

我倒是覺得,其實還好。

爲啥,因爲人性就是這樣,當有人站出來替他們爭取利益,他們非常願意站在一邊毫無風險的爲英雄奉獻廉價的喝彩,但是當警察出現,爲英雄辯護變得有風險時,他們首先考慮的一定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延續剛纔喝彩時候的齊心協力。

這就回到一開始我對兒子說的了:

一件事如果你認爲它正確,比方說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你就去做,因爲你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順帶你也保護了這一車300人的生命安全,這很好。

旁邊有人喝彩,無人喝彩,無所謂。

做完後有沒有人站出來爲你叫屈,爲你伸冤,也不重要。

因爲你對他們本來就不該抱有希望。

一羣沒有勇氣的慫貨,一羣連對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不敢負責的人,他們的廉價喝彩要來幹什麼呢,他們不願意站出來替你說話,又如何呢。

你對別人沒有期待,你就永遠不會失望,不會受傷,你做這件事僅僅只是因爲,你認爲它是對的,這就夠了。

最後,願你永遠都有砸掉K1373窗玻璃的勇氣。

我是格總,前華爲銷售;前投資公司總監;《職場的邏輯》書作者;影響120萬人的職業規劃諮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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