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警消調薪 政院提釋憲 在野痛批違憲違法
行政院以有違憲疑慮,暫緩編列志願役加薪以及提高警察人員所得替代率預算。行政院昨天表示,兩項修法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責任政治,已於昨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賴清德總統指出,若釋憲結果合憲將追溯補齊。但在野黨認爲,軍人調整待遇已有法源,未依法編列預算並執行,即爲違憲違法。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以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增加政府支出,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責任政治,且短時間內二度加薪,還將造成軍警文職並用的機關薪資結構失衡,對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也會出現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李慧芝指出,卅五年前以國民黨爲多數的立法院,也曾作出決議,要求行政院「在七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同爲國民黨的行政院前院長李煥在一九九○年二月十日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最終大法官做出第二六四號解釋,明白指出立法院的決議是「就預算案爲增加支出之提議」,違反憲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因此認定與憲法規定牴觸,宣告違憲。行政院在卅五年後也面臨相同困境,因此按照憲法程序尋求憲政救濟。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行政院拒絕編列軍人加薪預算即違憲違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經過總統公佈實施就是正式法律,行政院須依法行政;行政院拒絕編列就是將自己當成「太上大法官」,不僅違背憲政主義的精神,更嚴重損害國軍官兵的權益與士氣。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說,在大罷免大失敗後,繼續重蹈過去錯誤,選擇用行政濫權方式,抗拒遵守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卓榮泰顯然是在對立法院宣戰,未來在政治上,衝突只會繼續升高而已。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民進黨執政時期共幫國軍加薪六次,而國民黨馬英九時期僅一次,誰比較照顧軍公教,比一比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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