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撞死女大生二次輾壓 檢起訴過失致死不認殺人
鉅業客運施姓司機在去年9月間撞死東海林姓女大生,倖存王姓學姐向林母證稱,當時林女僅手臂被壓、喊「救命」,施查看後加油門才釀禍,家屬指控施男二次輾壓,涉嫌殺人,檢方命施以1萬元交保,全案臺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施涉犯過失致死罪,因施已有前科,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方近日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男,檢方認定,施男撞擊林姓女大生後,當時林女的王姓學姐坐在公車右前車頭附近,要趴下才能看到車底,當時林女手臂在車輪後方,施辯稱是爲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動車輛,足以採信,因此不認定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指出,因施男在此案前,已有過失致死前科,仍不思警惕,小心駕駛,導致此案林女死亡、王女受傷,讓林女家屬受天人永隔之苦,除依法起訴外,也建請院方加重其刑。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20歲)在去年9月22日,與王姓學姐(21歲)行經中區綠川東街、中山路的行人穿越道時,遭鉅業客運施姓司機(66歲)撞上,林女被壓在車輪底下,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醫院宣告到院前死亡,施被檢方命以20萬元交保,施因覓保無着,獲1萬元交保,家屬在檢警偵辦期間指控,施男有「二次輾壓」狀況,質疑涉犯殺人罪。
鉅業客運施姓司機撞死東海林姓女大生。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