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晉泰遭罰10萬元 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

櫃買中心表示,晉泰公司於112年11月對泰宇網通股份有限公司放棄新股認購權一案,經查其取得有價證券作業程序及董事會議事運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爰依櫃買中心對上櫃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覈作業程序第9條規定,處以違約金新臺幣 10 萬元,並函知晉泰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