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泰茂違反資訊申報及重訊規定 開罰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泰茂實業公司未於每月10日前公告申報114年度1月至6月份對凱順公司所提供之背書保證餘額資訊,及子公司向泰茂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之重大訊息未依時限發佈,櫃買中心爰對該公司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