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幽靈租金」成話柄 專家籲租客1招保權益

▲番仔路自救會集合在地多戶居民,站出來直指在地建商透過代理人蠶食鯨吞約2甲的家園,連歷年房租都向住民索討,實在已經走投無路。(圖/CTWANT提供,下同)

圖、文/CTWANT

臺中太平「番仔路」扯了近半世紀的居住角力,住戶主張租客「優先購買權」卻被地主反批多年不繳租金「零元爽住」。專家直言若房地產權有爭議時,租客可向法院聲請「提存」,若想趁亂不繳租金,恐無法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優先購買權」等租客保障,將會吵個沒完。

《土地法》專業律師葉恕宏以「番仔路」案爲例指出,「牽猴仔」邱男團伙到日本取得「和解書」時就問題橫生,因爲邱男聲稱除了新臺幣300萬元和解金外,更砸了1.1億元正式購入土地,因此「叫板」居民想行使優先購買權「1.1億先拿出來」,然而邱男自己卻拿不出匯往日本的1.1億元金流與完稅證明,且邱男返臺後急着「履行契約」要住戶「拆屋還地」,卻不先處理一般土地買賣中最重要的「移轉登記」,實在是詭異,因此住戶正整合提起團體訴訟,主張「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葉恕宏認爲,邱男團伙在1987年的移轉登記簡直是「假買賣」,根本沒有資格要求住戶「滾蛋」,「要拆屋還地也是還給最早的地主林家後代吧」他一針見血。

▲臺74快速道路俗稱臺中環線,2011年全線通車後帶來川流不息的人潮,也讓周遭農地重劃成爲各方覬覦的目標。

葉恕宏指出,如今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時,由於訴訟標的金額非常高,一律以三個審級4.5年、年息5%標的計算裁判費,因此居民一湊得湊出高達300多萬裁判費,這也讓不少土地官司在「裁判費」就讓人打退堂鼓,「司法是有價的嗎」正義遺珠四散他認爲值得商榷。

番仔路自救會發言人林秀芬說,自己努力擠了175萬元,但其他殘存的老弱婦孺是難再「榨乾」生錢,何況多年的官司讓不少人早已散盡家財,目前正以藝術和文創故事募款,「至少不要因爲繳不出裁判費被駁回」,她的心願如此卑微。

地政士蔡嶽臻則提醒,如今「番仔路」居民被抓住「小辮子」,稱有段時間「沒繳租金」而在優先承購權上站得並不穩當,一般租客如果遇到房東產權不明,該繳的房租可別僥倖「裝傻」,可以到法院申請「提存」,仍按時繳租金,由法院去決定要繳給誰,未來如遇到產權變動,租客也能完整保有「優先承購權」、「買賣不破租賃」等保障。

▲地政士蔡嶽臻提醒,如果租客遇到產權不明時切勿心存僥倖不繳租金,可到法院「提存」以確保未來產權移轉時,「買賣不破租賃」、「優先承購權」等租客權利獲得保障。

蔡嶽臻也說,土地賣家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如土地現有「地上物租客」,無論是「租地建房」或「直接租房」的租客,都建議地主以「雙掛號」書面徵詢租客願不願意拿這筆錢出來買,也別忘了在買賣契約中加上「如遇行使合法優先承購權則無條件解約」,否則爲了合《土地法》規範卻毀了契約面臨求償,得不償失。

蔡嶽臻直言,過去土地「不值錢」,大地主租地甚至無償給佃戶住房的情況非常常見,但「請神容易送神難」,日後土地值錢了要開發,地上物居民往往強烈還擊,這時就考驗開發商的智慧。他舉例,依照太平「番仔路」現況分析,建商整合重建後效益30倍起跳,若能在社區一隅蓋個平價公寓,安置好這些現有居民,整合開發是更加迅速容易,否則拖延的時間成本,又平添社會嚼舌話柄,實在沒必要。

CTWant詢問長億集團對此事的迴應,對方由地主代表張朝欣出面說明,並喊冤說,邱男年事已高,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趕緊處理好土地整合,若和解者地主也都有提供拆遷補償,不會追討房租「不當得利」,且此案已經歷多重審級救濟,依法拆除站得住腳,地主已盡最大可能溝通,希望圓滿處理;臺中高分院則強調,此案終極判決並不在臺中高分院,聲請人與相對人循救濟管道處理,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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