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超額、多倍型商品 華南產險籲車主 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全臺共發生超過39.3萬件的道路交通事故。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經理李志宏表示,開車上路難免有「撞」況,若駕駛人因不小心發生車禍,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車輛、房屋、門窗毀損等財物損失,只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足夠補償損失。

現行政府規定的強制險,保障範圍爲每一個人死亡或失能最高200萬元、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的基本人身保障,但不包含財損。由於近年交通事故發生頻繁,民衆索賠意識提高,國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動輒4、500萬元,單隻有強制險的保額其實並不足夠。「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是用來加強強制險保額不足和彌補其欠缺的財損保障。

但若日前三峽車禍事故爲例,有律師提出該車禍和解金額恐逾2千萬元,當發生這類「高額賠償」的情況時,若車主有投保「超額」或「多倍型」第三人責任險,就能讓受害人獲得足夠的賠償,可補償其家人免於因意外事故而影響家庭經濟和生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