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頻傳!加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 保障自身與他人
近期花蓮、新北市三峽接連發生重大車禍及汽車暴衝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傷,引發社會關注。華南產險表示,光是2024年,全臺已發生超過39.3萬件交通事故,等於每日平均逾1,079件。
依現行規定,強制汽車責任險每人死亡或失能最高理賠200萬元、傷害醫療20萬元,且不包括財物損失,難以因應實際損害賠償需求。爲此,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經理李志宏表示,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以擴大傷亡與財損保障,再進一步選擇「超額」或「多倍型」責任險,以應對高額賠償事件。
所謂「超額責任險」必須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能加保。保障傷害與財損合併理賠,如每事故保額1,000萬元,不限用於人傷或財損,理賠彈性高。至於「多倍型責任險」則是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傷害責任」倍數放大,如選20倍,原本每人200萬元保額可提高至最高4,000萬元,有助應付重大事故的高額和解金。華南產險表示,但需注意每人理賠上限仍爲原始保額(如200萬),僅總額可倍增。
華南產險表示,如日前三峽嚴重車禍,有律師估算總和解金額恐逾2,000萬元。若肇事者僅有基本保險,將難以負擔此龐大賠償,亦可能造成受害者求償困難。加保超額或多倍型第三人責任險,不僅保障自身財務安全,也能給受害者一份及時的補償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