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搶!臺南休旅車駕駛不禮讓行人 警車跟在後面攔停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與民族路交叉口,警方於此攔查未禮讓行人之休旅車駕駛。(圖/翻攝自/threads/ tong0398)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再傳不禮讓行人事件,一輛休旅車行經中西區公園路與民族路口時,面對行人穿越竟未停讓,違規行爲遭後方騎機車巡邏員警立即攔查,依法制單舉發,駕駛最高恐面臨6千元罰鍰。

臺南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副所長陳科志表示,14日晚上7時許,所屬員警擔服交通稽查勤務,行經公園路與民族路交叉路口時,目睹1輛自小客車駛近行人穿越道時,未依規定停讓當時正在通過的行人,立即予以攔查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單舉發。

警方強調,根據法規,駕駛人於行經行人穿越道或相關路口,若有行人正在通行,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否則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所有用路人,駕駛時尤其在轉彎或交叉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並留意左右動態,避免因搶快而釀成事故,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