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5犯男出監後「灌半瓶高粱又上路」 下場再關9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張姓男子有5次酒駕紀錄,去年6月間才因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出監,沒想到今年2月他在友人住處飲用半瓶高粱酒後,再度酒駕上路,途中被警察攔查並進行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0毫克。苗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法判處張男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張男已有5次酒駕紀錄,出監之後竟又酒駕上路,下場就是要再吃9個月的牢飯。(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張男過去有5次酒駕紀錄,第4、5次酒駕案件經法院審理,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7個月確定,加上另一起侵佔案件的刑期6個月,應執行刑期爲1年7個月,直到2024年6月才因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出監。
然而,張男出監之後仍不知悔改,今年2月間他在朋友家中飲用半瓶高粱酒,接着騎乘機車外出,行經苗栗縣頭份市維新路與自強路口時,因爲沒有按照交通號誌行駛被警方攔查。警方發現張男身上有酒氣,於是進行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0毫克。
苗栗地院法官認爲,張男明知酒駕的危險性,仍在飲用酒類之後騎車上路,漠視自己及其他公衆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行爲確實不應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