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殺男友水泥封屍判27年定讞 冷血不認罪、拒賠償

臺中市酒店小姐蔡嘉樺和陳姓男友因金錢、感情糾紛,殺害陳將屍體裝桶用水泥封屍,陳人間蒸發2年多才被發現,法院刑事依殺人等罪判蔡27年定讞,陳的母親、女兒再求償811萬元,蔡女仍否認殺人、拒絕配賠償;民事一審判蔡應給付2人449萬元,可上訴。

警方2022年10月26日在神岡區鐵皮工廠發現桶屍,確認死者是3年前就通報失蹤的陳男,陳2019年3月5日失蹤前仍蔡女(34歲)入住汽車旅館,隨後人間蒸發。

檢方依蔡女承租桶屍所在的神岡廠房,且事前購買打漿電鑽、保潔墊、塑膠袋,和陳遭棄屍物品相符,查出陳男失蹤後,蔡女還盜用他電話傳給陳的女兒、於債務和解書上僞籤陳姓名,製造陳仍在世假象,依殺人等罪嫌起訴她。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時,蔡女則堅稱「我沒做的事就是沒有」主張無罪;但國民法庭依證人證述、手機通聯基地臺位置、汽車旅館住宿紀錄等,加上陳遺體發現的神岡廠房是蔡女承租,蔡還購買封屍器具,認爲蔡犯行明確,依殺人等罪判她27年,上訴經二、三審駁回定讞。

死者陳男的母親、女兒提民事訴訟,主張蔡女嚴重侵害身爲母親、子女權利,造成精神痛苦,依扶養、精神撫慰金等,一共向蔡求償811萬3894元。

蔡女抗辯稱,我否認殺害陳男,拒絕給付賠償。

民事庭審理時,負責鑑定的法醫證稱,當時陳男被裝在橘色桶子內遭水泥封屍,屍體移出後外層有塑膠袋、布包裹,警察在現場一層一層拔開,發現屍體偏瘦大約50公斤,但因腐敗、水泥擠壓看不出五官,經採集DNA親屬鑑定確認身分,雖無法確認死亡原因,但認定屬「他殺」。

民事庭也認爲,綜合證據顯示她購買塑膠桶、水泥攪拌器封屍,難認陳遭殺害與她無關,蔡否認殺人也沒提出有利證據,蔡也是最後接觸到陳男的人,還冒用陳手機傳訊給陳女兒,製造陳仍在世假象。

民事庭審酌,陳男女兒年幼喪父、陳母老年喪子,並斟酌扶養、喪葬費等,一共判蔡女應給付陳的母親、女兒一共449萬6765元。

酒店小姐蔡嘉樺(右)殺死男友將屍體裝桶用水泥封屍,刑事依殺人等罪判她27年定讞,但她仍不認罪、拒絕賠償家屬。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