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醉倒遭惡男帶回家撿屍 醒來全身赤裸嚇到爬窗逃

A女因不勝酒力醉倒,史男竟趁其意識模糊之際,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史姓男子113年1月與友人前往酒店消費,點選一名酒店妹A女坐檯陪酒,隨後將A女帶出場至KTV續攤。A女因不勝酒力醉倒,史男竟趁其意識模糊之際,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A女醒來後驚見自己全身赤裸,嚇得欲跳窗逃離,最終由消防人員出動雲梯車將她救出。臺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史男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史男於去年1月22日凌晨與友人前往酒店消費,點選A女坐檯陪酒。凌晨2時許,史男與友人將A女及另一名酒店妹帶出場,前往KTV續攤。A女在包廂內持續飲酒,最終因不勝酒力醉倒,呈現意識模糊狀態。史男見狀,竟心生歹念,於凌晨4時許將A女帶離KTV,並搭乘計程車將她載回住處。

史男將A女帶回住處後,趁其酒醉無法抗拒之際,親吻A女胸部並對她進行性侵。A女於清晨7時許醒來,驚見自己全身赤裸躺在史男牀上,嚇得趕緊穿好衣物慾逃離現場,卻因無法打開住處鐵卷門,一度想從2樓陽臺跳下。所幸酒店林姓女幹部與警方及時趕到,勸阻A女跳樓,並出動雲梯車將她救出。

酒店幹部林女證稱,當日凌晨3時許,A女曾傳訊向她求救,表示「你不來,我們會死」。林女趕到KTV後發現A女失蹤,且A女之行動電話遺留在史男朋友處,隨即透過A女隨身攜帶的智慧手錶定位功能,發現A女位於史男住處附近,立即報警處理。

A女事後情緒崩潰,向警方表示自己對如何離開KTV及在史男住處發生的事情毫無記憶,醒來後發現自己裸身躺在史男旁邊,嚇得只想逃離現場。

警方調查發現,A女在KTV包廂內已因酒醉無法正常行走,需由史男攙扶離開。監視器畫面顯示,A女從KTV包廂到被帶上計程車的過程中,全程步履蹣跚、身體癱軟,明顯處於酒醉狀態。此外,成大醫院驗傷報告也證實,A女體內採得的精液斑與史男的DNA相符,且A女胸部採得的唾液檢體亦與史男的DNA吻合。

史男雖辯稱A女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爲,且A女當時意識清醒,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及鑑定報告,認定史男利用A女酒醉無法抗拒之際,對她進行性侵,構成乘機性交罪,依法判處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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